财富号平台公约
亲爱的财富号账号生产运营者:
财富号自媒体平台致力于为财富号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文章内容和良好的用户阅读体验,有赖于各位账号生产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的共同维护与支持。
本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请运营者在发文前仔细阅读本公约,如果您发布的内容不符合本公约提到的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违规严重的帐号将受到处罚乃至封禁账号。

1,运营者应当按照平台分类管理规则,在注册公众账号时如实填写用户主体性质、注册地、运营地、内容生产类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组织机构用户还应当注明主要经营或者业务范围。运营者应当遵守平台内容生产和账号运营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和服务协议,按照公众账号登记的内容生产类别,从事相关行业领域的信息内容生产发布。
2,运营者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生产和公众账号运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信息内容生产和公众账号运营活动。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选题策划、编辑制作、发布推广、互动评论等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内容导向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维护网络传播良好秩序。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公众账号注册使用、运营推广等全过程安全管理机制,依法、文明、规范运营公众账号,以优质信息内容吸引公众关注订阅和互动分享,维护公众账号良好社会形象。运营者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公众账号运营、内容供给等合作,应与第三方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第三方机构信息安全管理义务并督促履行。
3,运营者转载信息内容的,应当遵守著作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标注著作权人和可追溯信息来源,尊重和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4,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不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或者注册与自身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等;
(二)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
(三)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
(四)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雷同低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
(五)利用突发事件煽动极端情绪,或者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机构名誉,干扰组织机构正常运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七)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八)违规批量注册、囤积或者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九)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或者未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运营者应积极发布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
  (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
  (三)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
  (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
  (六)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
  (七)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
运营者应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6,运营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7,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8,运营者发布的内容不能含有明显的广告信息:
(一)禁止发布含有二维码、电话、个人微信/QQ号、微信群/QQ群等推广信息;
(二)禁止使用变种文字,如威信、薇信、微^信`公`众`号、财富微号等;
(三)禁止发布带有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外部网址等图片水印的内容;
(四)禁止带有“回复xx,获得xx”等含有营销意图的内容;
(五)禁止含有任何APP软件、网站网址的推广行为;
(六)禁止发布含有购物链接、网盘资源下载链接等的内容;
(七)禁止发布商业产品、品牌、活动的推广软文及广告;
(八)禁止任何形式与正文毫无相关性的推广。
9,运营者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咨询相关合规要求:
(一)财富号内容若涉及到证券投资相关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禁止通过财富号平台向用户作出具体证券买入、卖出的投资建议;
(三)禁止通过财富号平台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四)禁止通过财富号平台向用户明示或暗示保证投资收益、保证最低收益、或承诺用户投资不受损失;
(五)禁止在财富号平台发布贵金属、外汇、比特币等非法交易平台的内容;
(六)禁止在财富号平台中发布金融及证券客户招揽内容(东方财富公司官方推广内容除外);
(七)财富号作者应客观、专业、审慎地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变动情况发表评论意见,为用户提供证券资讯服务,传播证券知识,揭示投资风险,引导理性投资,并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
10,运营者禁止发布有关证券及金融产品销售内容
(一)禁止在财富号平台中发布证券及金融产品销售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证券开户,公募基金销售、私募基金销售、期货产品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销售、保险产品销售、信托产品销售、银行理财产品销售、P2P产品销售、小额贷款产品销售、外汇产品销售、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产品销售等(东方财富公司官方推广内容除外);
(二)若违反上述规定利用财富号平台开展证券及金融产品销售,一经查实平台将给予临时封号及永久封号的处罚。
(三)因发布证券及金融产品销售信息而对用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运营者本人承担。
1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措施,平台将按照违规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一)违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示提醒,并处以暂停更新1天的处罚。
(二)违规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更新7天或15天的处罚。
(三)违规情节恶劣的,将永久禁言并关闭账号,且禁止重新注册账号。